根据大学下发《关于新疆医科大学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建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推免生复试名单,开展资格审核、复试、监督等工作;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解释并提出解决办法。
(二)维吾尔医学专业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专家组
学科复试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须具备相关学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专家,在复试全过程中予以回避。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作弊,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民语言类毕业生的英语课程成绩合格,达到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6.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原则上每位推免生仅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
三、接收推免生类型及专业
学院2023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招生专业、报考要求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生提交材料
考生于9月28日-10月7日完成网上报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6.CET成绩单,民语言类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
7.《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推免生报名登记表》(PDF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时间
2022年10月13日19:00(北京时间)
(二)复试形式
腾讯会议
(三)复试流程
1.第一步
(1)按照“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推免生复试评分”及命题要求准备复试题,备用;
(2)复试工作人员提前预定腾讯会议,组织复试专家组和考生进入考场等前期工作;
(3)提前向考生通知复试时间、复试形式、复试程序;
(4)组织考生复试提前一天到模拟考场进行一对一连线调试和复试软件培训,保证所有考生熟悉复试过程;
2.第二步
复试当天复试秘书以抽签方式随机生成考生复试序号,所有考生提前一个小时准备考场、设备、网络等,保证复试过程中网络畅通,等待秘书邀请考生进入复试考场。进入复试考场后,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和随身物品检查,核查通过后考生开始回答。
3.第三步
考生身份核查通过后,组长宣布考试开始,向学生给予抽题指令,秘书按照考生所选的题号给考官加密形式发送题带标准答案的试题,组长给考生念相应的题干,考生开始回答。
4.第四步
考生回答完毕后,组长发布面试结束指令,考官按照评分要点、标准独立赋分。赋分后立刻把评分表电子版或纸质版,以图片形式发给秘书。
为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院纪检人员参加复试全程并进行全程监督。我院专门安排专人教师全程参与监督我院应届推免生复试全过程,保证将已经参加面试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错峰,直至考试结束;全过程被录像备份。
六、复试成绩及内容
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包括基础知识考核(一级学科)、专业知识考核(二级学科)、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二级学科)、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等五个方面。
每名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的水平。
七、复试及录取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9月28日-10月7日,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中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10月8日前,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三)10月9日,研究生处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10月10日,研究生处下发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至学院,学院提前告知考生复试方式、时间,完成考生点对点线上复试调试、相关工作人员复试软件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10月13日,学院开展复试。
(六)10月14日,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
(七)10月18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注意事项
(一)须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须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成绩等,依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复试专家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妥善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保障
复试工作实行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察和巡视,制定申诉和复议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实现对复试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
学院研招办咨询电话:0991-2110415
学院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110415
维吾尔医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